陳沛植診所痛風分期建議

  • 痛風的建議分期
     
    傳統上把痛風分成四期,第一期為無症狀高尿酸血症,第二期為急性痛風關節炎發作,第三期為反覆發作之間的痛風,第四期為慢性痛風石陳積。這種分類並沒有以病理機轉為基礎,另外,目前研究證據顯示在高尿酸血症的病人,在第一次急性關節炎發作(痛風發作)前,經由影像學的研究顯示,已經有尿酸沈積于組織。最重要的是,這個傳統的分期法,會誤導成痛風是一個反覆發作的疾病,而非一個尿酸沈積的慢性疾病。這樣的觀念對於治療病人有莫大的不良影響。
     
    目前提議的痛風分期如下:
    原文出自Ann Rheum Dis (doi:10.1136/annrheumdis-2014-205304)
    第一期:痛風高危險群,但無尿酸結晶沈積
    第二期:具尿酸沈積于組織的證據,但卻無痛風發作的症狀(關節炎)
    第三期:尿酸沈積造成過往或現在痛風發作(關節炎)
    第四期:嚴重痛風需特別處理
     
    這個修訂版著重于檢查檢驗的方法取決于不同期別,著重痛風唯一慢性疾病,與強調痛風的病理機轉作為治療的基礎,以及考慮潛在的治療方式:對無症狀高尿酸血症的先發性(pre-emptive)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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