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典生命禮儀有限公司殯葬業者如何處理臨終病人回家的問題
尉遲淦
輔英科技大學人文與管理學院副教授
中華殯葬教育學會理事長
前言
過去,人只要臨終,通常都會在家中。但是,隨著時代的變遷,現代人的臨 終和過去不同。對現代人而言,一個人只要遭遇臨終的問題,很自然地就會往醫院送。因此,醫院就成為現代人臨終的當然場所(註1)。本來,人在哪裡臨終應該都可以。可是,人和動物不同,我們對於臨終是有一些要求的。對我們而言,醫院原先的設計是不能符合我們臨終要求的。所以,在這種功能不合的情況下,一旦我們遭遇臨終的狀態時,通常我們都會要求要回家。問題是,我們真的可以順利回家嗎?
通常,當我們遭遇要回家的問題時,家人一般的反應不是直接答應,而是採取否定的答案。他們之所以有這樣的答覆,其實是有許多不同的考慮。例如有的人會認為醫院的照顧比較好,如果斷然回家,到時一旦有問題就不知道要如何處理。所以,在擔心不知如何處理的情況下,他們反過來會勸導病人繼續待在醫院。除了這種狀況外,有的人考慮的則是另外一個問題。對於這些人而言,病人回家固然是好的事情,但是這樣回家的結果可能會死在家中。對於這種死於家中的情況,他們不太能夠接受。因為,他們認為死於家中是不好的。為了避免家中出現死人,所以他們只好拒絕病人回家臨終。另外,有的人則是受限於自己居住環境的不方便,像是公寓或大樓,如果要讓病人回家臨終,那麼不只病人備受折磨,對於提供服務的殯葬業者也是非常的不方便。所以,站在現實的考量上,他們也覺得與其讓病人回家臨終,倒不如讓病人在醫院臨終(註2)。
不過,不管我們的考量為何,所有的考量重點應該都要以臨終病人的需求為主。因為,誰要臨終了,我們都知道臨終的主角是病人而不是我們。既然病人是臨終的主角,那麼我們當然要以病人需求的滿足為主。更何況,病人回家的願望並不是一個無理的願望,而是一個具有關鍵性的願望。如果我們不能滿足病人的這個願望,那麼病人除了會覺得非常遺憾外,更無法得到善終。對於病人而言,他的一生只有一次死亡。如果這一次死亡沒有把握善終的機會,那麼他永遠都不會再有善終的可能。因此,為了讓病人可以臨終得順利,讓他可以獲得善終,我們需要設法滿足病人回家的願望。
為什麼回家就可以獲得善終
那麼,為什麼回家就可以獲得善終呢?對現代人而言,這樣的說法好像很難理解。之所以不容易理解,是因為現代人對於過去的經驗不了解的結果。在這種情況下,他們實在很難把回家的行為和善終的結果連結起來。不過,如果我們換成病人回家是為了獲得安全感的說法,那麼他們就會認為這樣的說法是合理的。因為,在他們的認知當中,醫院確實是一個陌生的環境,也不是為了臨終而設。所以,想要回到熟悉的地方臨終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。唯有在家中臨終,病人才能臨終的很安心。但是,病人想要回家的心願難道真的只有這麼簡單嗎?對他們而言,除了臨終得安心以外,就沒有其他更深的要求嗎?
為了更深入地了解病人回家臨終的願望,我們需要回到過去對於回家臨終的想法。對古代人而言,回家臨終並不是只是為了回家而已。實際上,回家臨終是有更深的要求。這個要求不是別的,就是為了獲得善終。那麼,他們為什麼認為只要回家臨終就可以獲得善終呢?這是因為他們認為只有在家中的場合,臨終者才有機會完成他的人生使命。只有在人生任務完成的當下,他們才能說他們獲得了善終。如果不是在家中的場合,而是在其他的場合,那麼臨終者就很難有機會獲得善終。
可是,為什麼臨終者只能在家中完成人生使命,而其他的地方就不可以呢?如果我們了解古代人的要求,那麼就會清楚知道其中的原由。對古代人而言,人生在世不是把生命過完就好。相反地,人生在世是有責任的。如果一個人沒有把責任了了,那麼這個人就等於沒有活過。所以,為了證明自己活著的價值,他就必須完成這樣的責任,讓社會肯定他。由此可見,古代人的生命不是只屬於自己的,而是屬於社會的。
那麼,這樣的責任是什麼樣的責任呢?對古代人而言,這個責任是傳承的責任。當一個人出生以後,他對於他的家族就背負著傳承的重大責任。如果他能順利完成這樣的責任,那麼他死的時候就可以安心地離去。如果他沒有順利完成這樣的責任,那麼他死的時候就沒有辦法安心地離去。因此,責任的完成與否決定他是否獲得善終?可是,所謂的傳承的重責大任到底指的是什麼?我們需要先回答這個問題,否則傳承的責任只是一個抽象的說法。
對我們而言,所謂的傳承的責任指的是什麼?根據我們的了解,這個傳承的責任指的就是一些傳承任務的完成。那麼,這些傳承的任務又指的是什麼呢?以下,我們逐一簡單說明:
家族主權的傳承:對古代人而言,家族的傳承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。如果家族傳承不順利,那麼家族可能就會陷入滅絕的危機。如果家族傳承非常順利,那麼家族可能就會不斷地壯大。此中,最大的關鍵是什麼?對他們而言,就是家族主權的傳承。只要家族主權能夠順利傳承下去,那麼家族的發揚光大就指日可待。所以,為了讓家族主權可以順利傳承下去,古代人除了要求要有傳宗接代的人選之外,還規定這樣的人選只能是家族中的長子。
家族財產的傳承:除了家族主權的傳承外,古代人還考慮財產傳承的問題。如果只有家族主權的傳承,而沒有家族財產的傳承,那麼這樣的主權傳承就沒有辦法產生實質的效力。因此,為了讓家族的成員產生向心力,古代人就規定家族財產只能統一由長子繼承支配,不允許有分家的作為出現。在財產集中管理的情況下,家族成員就不敢出現背離家族的想法。
家族精神的傳承:在家族主權與財產的傳承之外,古代人更強調家族精神的傳承。因為,如果只有主權與財產的傳承,那麼傳承者會把家族帶往什麼方向,說真的沒有人知道。假設他帶往的方向是好的,那麼在光宗耀祖的情況下,這樣的傳承是對的。但是,萬一他帶往的方向是不好的,那麼家族的發展可能就會出現負面的結果。對於家族而言,這樣的結果不是他們可以接受的。所以,為了節制這樣的行為,讓家族往祖先所希望的方向發展,家族精神的傳承就成為這種節制力量的代表。
家族家規的傳承:問題是,家族精神畢竟只有引導提攜的力量,並沒有強制懲罰的力量。為了讓家族的傳承者心生警惕,不敢胡作非為,所以家族家規的傳承就成為這種警惕的力量,讓傳承者不得不按照祖先規劃的方向發展(註3)。
在初步了解這些責任的內容之後,我們進一步要問的問題是,為什麼完成這些責任就可以獲得善終?根據我們的了解,古代人認為家族是人的根本,也是社會國家的根本。一個人之所以會出現在人間,是因為有家族。一個社會國家之所以會出現在人間,也因為有家族。所以,家族是人與社會國家出現的根本。既然如此,維護家族的存在與發展就變成人的根本責任。唯有家族的存在與發展得到保障,人的責任才算是完成。就是基於這樣的考慮,一個人只要完成他的傳承責任,那麼他這一生就算是圓滿了,當然也就可以說是獲得了善終。相反地,如果他沒有妥善完成他的傳承責任,那麼他這一生就會覺得有所虧欠,自然也就沒有善終的可能。
由此可見,臨終病人之所以要回家絕對不是單純地只是要一個空間的滿足,而是有其他人性的考量。根據上述的探討,我們清楚知道這樣的人性考量其實就是傳承責任的考量。只要我們完成了這些傳承的責任,即使我們沒有死於家中,嚴格說來一樣還是可以說是善終。不過,如果我們沒有完成這些傳承的責任,就算我們死於家中,嚴格說來這樣的臨終都不能算是善終。所以,臨終病人對於回家的要求,關鍵不在回家本身,而在傳承責任的是否完成上。
一般殯葬業者的配合作法
經過上述的探討,我們清楚知道臨終病人之所以要回家是為了滿足善終的要求。可是,一般的殯葬業者清楚知道這樣的要求嗎?嚴格說來,答案未必是肯定的。那麼,為什麼一般殯葬業者要配合滿足這樣的要求呢?只要我們深入了解,就會知道這樣的配合單純只是為了生意上的需要。問題是,如果只是虛應故事一番,那麼結果很容易就會被家屬看出端倪。因此,為了讓家屬覺得他們真的是為了幫家屬解決問題,於是就設計出一些彷彿有效果的作法。以下,我們針對這些作法做進一步的說明。
首先,針對家住公寓或大樓的臨終病人。由於這些病人家住在公寓或大樓,如果不讓他們回家,要他們直接到殯儀館,感覺上好像太過殘忍,也沒有照顧到他們的心願。可是,要把他們直接送回家,又考慮到他們住的地方實在太不方便。尤其是,對於死於半途的病人而言,更難讓他們直接回家。不過,為了達成他們的心願,一般殯葬業者只好採取變通的作法。在送他們回家的過程中,當救護車抵達家的門口後,由家屬向亡者稟報已經回到家門口,但是基於現實的困難,所以無法直接回家,請亡者見諒。經過這樣的程序,對一般殯葬業者而言,就算已經幫亡者完成回家的心願(註4)。
表面看來,這樣的作法似乎已經幫亡者完成回家的心願。但是,只要我們再深入了解,就會發現這種完成根本就是虛晃一招。因為,在家門口晃一下,和進入家中是兩回事。前者並沒有辦法讓亡者覺得他心願已了,而後者才能真正了了亡者的心願。所以,站在真實了心願的想法上,我們是不能用一般殯葬業者的作法。既然不能用一般殯葬業者的作法,那麼我們又該怎麼做才能真正解決上述的問題?關於這個問題,我們在第四部份再做探討。
其次,針對一般可以回家的臨終病人。對他們而言,如果在回家的過程中一切都很順利,在還沒有死亡之前就已經安然抵達家門口,那麼他們當然可以直接進到家中不會有什麼問題。可是,不是所有的臨終病人都可以安然回到家中。其中,有的死於半途之中。對於這些死於半途之中的病人,他們雖然已經來到家門口,但是卻沒有辦法直接回家。因為,根據傳統禮俗的規定,這些已經死亡的病人不叫做家人,而叫做死人。對於家人,我們當然可以大方進入家門。不過,對於死人,就不能大方進入家門。這時,他們的身分叫做鬼。如果我們讓鬼直接進入家門,那麼家中可能就會繼續出現死亡的不幸事件。此外,由於鬼對家人會帶來傷害,所以門神也不會讓鬼進入家門(註5)。那麼,在人與神都不歡迎死人的情況下,一般的殯葬業者怎麼讓亡者可以順利回到家中?
面對這個問題,一般殯葬業者採取創造生機假象的作法,讓一般人誤以為病人還沒有死。那麼,他們要怎麼做才能成功地創造出這樣的生機假象出來?對他們而言,要創造這樣的生機假象出來,需要護理人員的配合。當病人在救護車上已經進入死亡境地,這時護理人員就要假裝病人還沒有死,繼續用呼吸器讓一般人誤以為病人還在呼吸。一旦抵達家門口,家中的人就要出來迎接,同時還要招呼亡者,要亡者進來休息,彷彿亡者還活著似的。經過這種「辛苦了!進來休息喝口茶」與「好」的對話作法,亡者就可以在矇騙人與神的情況下進入家中(註6)。
問題是,這樣的作法真的可以矇蔽人與神的耳目嗎?就我們的了解,其實是很困難的。因為,對人而言,我們都很清楚亡者已經死亡的事實。由於亡者已經死亡,所以救護車的動作也會不一樣。一般為了救人的需要,救護車會一直響著警報器。可是,一旦病人已經死亡,運送的救護車就不見得要繼續響著警報器。更重要的是,一般人正常回家是不需要特別出來迎接與問候的。如果需要出來迎接與問候,那就表示情形不正常,我們自然就會了解其中的意思。所以,這種掩人耳目的做法其實正好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作法。
除此之外,我們希望藉著呼吸器的動作矇蔽門神,讓門神誤以為病人還沒有死亡。然而,這種矇蔽是可能的嗎?就門神而言,亡者既然已經死亡,他的存在就不是肉體存在,而是魂魄存在。只要亡者以魂魄方式出現,門神當然就會知道。這時,無論我們怎麼掩飾,都很難用物理的事物掩飾掉精神的存在。由此可見,這種掩飾的動作其實只是自欺欺人的作為,完全沒有辦法達成掩飾的效果(註7)。這麼說來,我們對於這個問題是否就束手無策?嚴格說來,情況並沒有那麼糟糕,事情尚有轉圜的餘地。只是我們對於這些問題的處理,就不能像過去那樣只從欺瞞的角度入手,而要從真正解決問題的角度入手。那麼,要怎麼做才能真正解決問題呢?
解決問題的嘗試:一些新作法的提供
就我們的了解,過去殯葬業者作法的失敗最主要的原因在於他們只想做表面的解決,而沒有想到做深層的解決。如果我們沒有深入到問題的核心,那麼這種解決的後果就是問題依舊存在。但是,依舊存在的問題就表示問題沒有解決。所以,站在幫亡者與家屬解決問題的立場,我們不能停留在這種似是而非的狀態,必須深入到問題本身,重新尋找真正的解決方案。
如果過去的作法是有問題的,那麼我們要怎麼做才沒有問題?對我們而言,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深入善終的內容,而不能只停留在善終的形式意義。根據上述的探討,我們知道善終不是只是回家而已,而是需要完成相關的傳承任務。因此,無論臨終病人方不方便回家,協助他們完成這樣的傳承任務才是重點。只要幫他們完成這樣的傳承任務,就算他們沒有回到家,他們一樣可以獲得善終。所以,我們需要在觀念上疏導這些臨終病人和他們的家屬,讓他們知道回家的用意不是在回家,而是在傳承任務的完成。
在深入了解回家的用意何在之後,我們進一步解決上述回不了家的問題。當救護車回到家門口時,此時如果臨終病人已經陷入死亡境地,那麼我們就要告訴亡者與家屬,雖然亡者已經無法進入家門,但是並不表示亡者無法獲得善終。只要亡者真切了解善終的用意,能夠完成傳承的任務,那麼一樣可以獲得善終。由此可知,有沒有進家門不是重點,有沒有完成傳承的任務才是重點。
根據這樣的了解,我們要做的事情就是,提醒亡者與家屬,要他們一起透過觀想的方式,進一步觀想祖先與神明,讓祖先與神明臨在在亡者與家屬的心中。當祖先與神明臨在之後,我們要進一步向祖先與神明稟報上述傳承任務達成的情形。如果上述的傳承任務都已經順利達成,那麼這時就要祈求祖先與神明接納亡者,讓亡者可以光明正大地回去。如果上述的傳承任務還沒有圓滿達成,那麼也希望祖先與神明見諒,讓亡者也有機會可以獲得善終。經由這樣的處理,亡者雖然沒有正式回到家中,但是在實質上已經獲得了善終。對我們而言,這種善終的結果才是我們真正在意的地方。
除此之外,關於死人如何進家門的問題,我們也需要做進一步的處理。就我們的了解,死人是否真的無法進家門,是需要做更深入的了解。表面看來,死人如果進家門,那麼死亡也會跟著進家門。為了避免死亡進家門,所以門神會將死人擋在門外。這麼一來,死人在無法進家門的情況下,就會變成孤魂野鬼。因此,為了避免讓亡者變成孤魂野鬼,我們只好用呼吸器假裝亡者還沒有死。
問題是,在此我們忘了一點,那就是亡者和一般的死人不同。一般的死人可能會危害到我們的家人,所以門神不會讓這樣的死人進入家門。可是,亡者不一樣,他是我們的家人。過去當他活著的時候,他隨時都可以自由進出家門,門神也不會去阻擋他。現在他雖然死了,但是他還是家人。在這種情況下,門神對他一樣是熟悉的,自然不會不讓他進入家門。更何況,在亡者還活著的時候,門神是要庇祐他的。現在他死了,門神更要庇祐他的。基於這樣的考量,我們根本就不需要藉著呼吸器的幫助假裝亡者還沒有死。只要我們正確了解上述的觀念,那麼亡者是可以進家門的(註8)。
不過,由於亡者回家的狀況和平時不同,我們還是要有一些作為才可以。對我們而言,這個作為就是透過一些儀式來完成進門的動作。首先,在救護車回家的途中,在家的家人就要先向門神稟報亡者已經死亡的事實。其次,家人要進一步代替亡者,向門神感謝門神對於亡者這一生的照顧。最後,家人還要祈求門神繼續照顧亡者,除了讓亡者順利進入家門之外,還要讓亡者可以順利回去。在得到門神的首肯之後,我們要將這樣的稟報結果告知救護車上的家人與亡者,讓他們可以安心地回家(註9)。
結語
經過上述的探討,我們知道臨終病人之所以要回家,並不是因為家中比較熟悉安全,而是因為回到家中才能獲得善終。可是,如果我們沒有真正了解善終獲得的條件,而只是形式上的滿足善終的說法,那麼就會出現在家門口轉一下的欺騙行為,或是用呼吸器假裝亡者還沒有死的欺騙行為。無論我們用的是哪一種方式,原則上對於亡者與家屬善終的要求都沒有正面的幫助。
為了確實幫助亡者與家屬,讓他們覺得善終真的可以獲得,我們需要深入了解善終的內容。經過上述的探討,我們知道善終的任務其實就是傳承的任務。只要我們讓這樣的傳承順利地達成,那麼亡者的善終就不會有問題。因此,我們的重點就不能放在家有沒有回到上面,而應該放在傳承任務有沒有完成上面。
基於這樣的認識,我們進一步針對一般殯葬業者過去的作為提出新的建言。這個建言就是把回家的要求從形式的完成轉向實質的完成,也就是傳承任務的完成。為了達成上述的轉換,我們建議一般的殯葬業者,當臨終病人死於回家的途中時,我們不需要只是在家門口虛晃一招,而可以在抵達家門口時告訴亡者實際的狀況,讓亡者知道要獲得善終必須滿足的條件。同時,亡者與家屬必須配合我們的建議,透過觀想的方式,讓祖先與神明臨在他們的心中,並進一步稟報亡者這一生傳承任務實踐的情況,祈求祖先與神明接納或原諒亡者,使亡者可以光明正大地回去。
另外,對於死人是否可以進家門的問題,我們也提供一些相關的建議。基於亡者身分的不同,門神一般是不會把亡者看成是會傷害家人的死人,而會繼續把他看成是家人。在這樣的理解下,門神除了在亡者生前庇祐亡者之外,在亡者死後一樣會繼續庇祐亡者。所以,亡者進家門是沒有問題的。不過,由於亡者已經不同於過去進家門的狀況,因此我們還是需要經由家中的家人將亡者死去的訊息稟告門神,並進一步感謝門神在亡者生前庇祐亡者,在亡者死後的當下除了讓亡者可以順利進入家門外,也可以繼續庇祐亡者讓亡者順利回去。在經過門神同意之後,家中的家人要將這樣首肯的訊息告知救護車中的亡者與家人,讓他們可以安心地回家。
(註1) 尉遲淦主編:《生死學概論》(台北: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,2007年10月二版五刷),頁91。
(註2) 尉遲淦著:《殯葬臨終關懷》(台北:威仕曼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,2009年11月),頁177-178。
(註3) 尉遲淦著:《禮儀師與生死尊嚴》(台北: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,2003年10月),頁31。
(註4) 同註2,頁179。
(註5) 楊炯山著:《喪葬禮儀》(新竹:竹林書局,1998年3月增訂版),頁26。
(註6) 徐福全著:《台灣民間傳統喪葬儀節研究》(台北:徐福全,1999年3月),頁34-35。
(註7) 同註2,頁180-181。
(註8) 同註2,頁182-183。
(註9) 同註2,頁183-18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