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遊客從事船釣活動,除攜帶個人釣具、冰箱、釣餌等物品外,仍請注意攜帶以下物品:
(一) 出海安檢時須出示之身分證明文件(如身分證、駕照或護照)。
(二) 毛巾、手套、鉗剪等工具。
(三) 避暈藥物或其他個人隨身藥物。
(四) 通信器如手機、呼叫器及電池。
(五) 適合之保暖衣物、防滑球鞋等。
二、登船前請再確認個人身體狀況良好。
三、船上活動期間請勿飲酒、做出危險動作,並請避免做出足以干擾他人之行為。
四、暈船時請告知同伴,並入艙休息,如因身體不適嘔吐時,如有必要,應請同伴協助扶持。
五、乘船後請依協定和善入座,切勿爭搶,垂釣時莫因它處釣況較佳,便硬擠過去,以免干擾他人,造成他人不快,甚至因船隻重心偏移而導致翻船意外。
六、垂釣時如釣組掛底,應請船長或身旁釣友幫忙拉線,如果鉤線和旁人相纏解不開,應剪掉重綁,切莫空出雙手站著解線,以免浪大發生落海意外。
七、垂釣時如已察覺海象或天候不佳,應即與船長協調是否立即返航,不可堅持己見繼續停留。